我这人喜欢什么东西,最多也只看一次,因为我喜欢的东西,一般都很残忍。
我喜欢看王家卫的电影,所以我不敢看第二次;我爱看李碧华的书,所以我也不敢看第二次。
包括《芳华》。但也不包括《芳华》。
《芳华》,怎么说呢,书和电影一定要分开吧。
电影里,我看到了很少的无奈,很多的年轻人的朝气;但在书里,我看到的,从头到尾都只有无奈。
书的整体基调就很低沉,刘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?到最后他都那种情况了,还劝别人弃娼从良。他凭什么啊?凭他的善良,他除了善良,一无所有。更有何小嫚爱他的善良。他向郝淑文借了一万块钱给了那个妓女,以为那个妓女会变化,但是最后那个妓女整了个容,做了高级妓女。多讽刺啊。
郝书文的丈夫出轨了,林丁丁也没有电影里过得那么好,倒是让我又解气,又难过。我不知道我在难过什么。
萧穗子有过人生的黄金时期,但是在书里实在是不明显,你知道吗,萧穗子这种女孩子,居然在她们文工团的眼里,也是像何小嫚一样的异类。哈!
全书,真的很痛苦,但也洗涤。